集美大学水产学院
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拟进入学院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教职工、学生和其他人员。
第二条 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一)各实验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对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三)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否则学校将追究实验室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是科研团队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和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核拨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三条 教育内容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常规性安全(水电、消防等)、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水产、生物类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和设备的操作规范(流程与注意事项)等;
(四)对环境有危害的各类实验,须进行相关的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五)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四条 教育方式
(一)分散自主学习;
(二)集中教育培训;
(三)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在线学习与考试。
第五条 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一)在线考试合格,取得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书;
(二)实验室专项教育及考核,成绩合格;
(三)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
第六条 本制度由院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7月8日